市旅游局设5个职能科室。
(一)办公室
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局机关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信息、保密、督办、信访、安全保卫、政务公开等工作;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、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;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(二)市场开发科
负责国际及港澳台和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,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,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、目的地和线路的推广活动,引导休闲度假;承担全市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务;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;承办外国及港澳台在威设立旅游机构的审核事宜;负责推动与其他省市旅游部门、大型旅游企业的业务交流合作;承担旅游宣传工作。
(三)规划发展科
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承担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;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、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、开发和保护,负责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;承担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;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督及旅游统计工作;负责贯彻实施国家、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、度假区、旅游车船、特种旅游项目设施标准、服务标准;指导旅游商品开发工作。
(四)监督管理科
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,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;负责贯彻实施国家、省各类旅游住宿、旅行社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;承办省局委托的旅行社设立许可工作(出境游业务除外);承担旅游标准化建设的有关工作;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,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;协调假日旅游工作;承办省旅游局交办的审核外商、港澳台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等有关事宜;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。
(五)人事教育科
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;负责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;组织指导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、学历提升、学术交流、教育咨询、技能竞赛等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、人事管理、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。





